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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正式执行!社保缴费基数大调整!取消医保账户、五险变四险!到手工资要降了!

发表时间: 2020-07-13 08:29:12

作者: 恒生仁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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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社保缴费基数大调整!工资、公积金、养老金都将跟着变!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2019年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后,各地近期也陆续公布了当地的2019年平均工资,并启动社保缴费调整工作,确定2020年度的社保缴费基数和标准。

7月起,社保迎来5大变化,各个都影响你的钱袋子!


7月起,社保缴费基数大调整!

工资、公积金、养老金都将跟着变!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2019年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后,各地近期也陆续公布了当地的2019年平均工资,并启动社保缴费调整工作,确定2020年度的社保缴费基数和标准。

以上海为例,统计部门已经公布2019年上海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14962元/年(9580元/月)。

6月30日,上海市人社局发布消息称,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的影响,为减轻企业负担,上海市社保缴费基数将继续按照三年过渡到位的方案确定,2020年7月1日起,以9339元/月作为计算社保缴费基数上限标准的参考水平,将上限调整为28017元/月;同时,按照国家规定,社保缴费基数下限继续维持4927元/月。

什么是平均工资?

社会平均工资,简称平均工资,通常指某一地区或国家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全部职工工资总额除以这一时期内职工人数后所得的平均工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规定:各省应以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

平均工资如何影响你的社保权益?

影响社保缴费基数上限

职工月平均工资不仅包括基础工资、奖金、各项津贴和补贴,还包括单位代扣代缴的各项费用,即用人单位为职工代为扣缴的社保费、住房公积金等也包含在内。
沈斌倜(北京中闻律师)说:“随着职工平均工资的发布,相应的社保缴费基数的上下限也将很快进行相应变动并予以公布。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下限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而对于大多数月收入在二者区间的参保人员,则按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影响公积金缴费基数上限

除了直接决定着社保缴费基数,职工平均工资还将影响公积金缴费基数的上限。

以北京为例进行说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按上一年度北京市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分别乘以当年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确定。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按照公积金缴存上限的计算公式,即上一年度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分别乘以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影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四川致高守民律师事务所宋士新律师介绍:“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因此,每年本地职工平均工资新数据公布后,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也随之做相应调整。

影响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

最低工资标准是保障劳动者最低工资收入的法律制度,是一种适用于全行业的国家标准。按照统一要求,最低工资的测算有两种方法:比重法与恩格尔系数法,两种方法均参考上年度当地人均生活费用、职工个人社保公积金费用、全市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失业率、赡养系数等六个指标,根据不同的测算公式,综合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由此可以看出,职工平均工资是有关部门制定最低工资标准的重要参考依据。

影响经济补偿金封顶标准

北京市邦道律师事务所律师唐向前告诉记者,“平均工资”在劳动者权益受损时也会派上大用场,因为它决定着经济补偿金的高低。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影响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

据记者了解,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除了这一大变化外,7月起,社保还将迎来以下四大变化!

变化一:再免交社保6个月


近日,人社部发(2020)49号关于延长了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的政策文件发布,至此,《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加大减税降费力度”相关优惠政策得到落地。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加大减税降费力度”相关优惠政策一览:

减免税费优惠政策内容
原定实施期限
延长执行期限
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
2020年6月
2020年12月
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
2020年5月
2020年12月
免征公共交通运输、餐饮住宿、娱乐旅游、文体等服务增值税
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2020年12月
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延期缴纳

延缓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
减免民航发展基金、港口建设费
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2020年12月
继续执行2019年出台的下调增值税税率和企业养老保险费率政策

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原政策:

企业承担部分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
中小微企业----全国不含湖北,2020年2月-6月免征;湖北省2020年2月-6月免征

大型企业----全国不含湖北,2020年2月-4月减半征收;湖北省2020年2月-6月免征

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执行延期后的最新政策:

企业承担部分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

中小微企业----全国不含湖北,2020年2月-12月免征;湖北省2020年2月-12月免征

大型企业----全国不含湖北,2020年2月-6月减半征收;湖北省2020年2月-6月免征

相当于湖北地区继续执行原政策,其他地区从4月延长到6月底!

变化二:年底前城乡居民医保
取消个人账户




按照国家医保局、财政部2019年提出的要求,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应于2020年底前取消,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已取消个人(家庭)账户的,不得恢复或变相设置。

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存在一些弊端,一是额度很小,保障不足,实际上难以起到门诊保障的作用。二是共济能力差,仅限于个人或家庭使用,还削弱基金整体保障能力。三是易诱发滥用。

国家医保局解释称,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取消并不会降低居民的医保待遇,而是通过推进门诊统筹进行替代实现的。各地推进门诊统筹后,可将门诊小病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群众在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医疗费用均可报销,比例在50%左右。

1、取消的是居民医保个人账户,跟职工医保没关系

文件当中所指的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家庭)账户,与人们通常理解的医保个人账户并不是一个概念。提到医保个人账户,大多数人的第一反应的都是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

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统筹管理,分成2个帐户,即统筹帐户和个人帐户。

其中个人账户专门用来存储参保人缴纳的保险费和用人单位缴纳的按一定比例划入的资金。这个账户中的钱都属于参保人自己,可以用于报销之外的医疗费用,如在定点药店购药等。

而对于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账户,很多参保人根本没听说过这回事。确实,很多地区的城乡居民医保根本就没设过个人账户。

2、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不受影响,医保个人账户从未清零

那为什么文件里说要取消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家庭)账户呢?

这是因为前两年,在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统筹为城乡居民医保的过程中,原新农合、原城镇居民医保中有个人(家庭)账户的,也带进了城乡居民医保。

有的地区在统筹城乡居民医保的过程中,设置了个人(家庭)账户进行过渡。因此,现在部分城乡居民医保中也有个人(家庭)账户的存在。所以,这则规定仅是涉及很少的一类人。

变化三:各省份养老金上涨将陆续落地

人社部今年4月份宣布,2020年退休人员养老金上涨5%,实现“16连涨”。不过,目前只有上海发布了2020年养老金调整方案,其余省份尚未发布。

因此,下半年开始,其余省份将陆续发布养老金调整方案。目前,山东、江西等地均明确是在7月底前补发到位增加的养老金。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也会迎来上涨。按照6月11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人社部、财政部牵头,7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

变化四:养老保险业务全流程使用社保卡

按照人社部办公厅2019年印发的《关于压缩制发周期优化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的通知》,2020年底,实现养老保险业务全流程使用社保卡,推进社保卡在就业服务、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发放等领域应用。

养老保险业务全流程使用社保卡,意味着养老金领取也是要用社保卡了。近期,广州等多地下发通知,要求退休人员使用社保卡领取养老金。

需要注意的是,使用社保卡领取养老金,必须要激活社保卡的金融功能和银行账户,这样才能正常收到养老金。


7月起正式执行!社保缴费基数大调整!取消医保账户、五险变四险!到手工资要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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