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2-04-09 11:45:00
作者: 恒生仁财税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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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税务总局、财政部发布《***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2号,以下简称《公告》),明确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缴纳2022年***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的有关事项。
相关问答
按季申报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如何继续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
《***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0号,以下简称30号公告)规定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政策,缓缴期限在原先三个月基础上,继续延长六个月。
举例:纳税人A属于30号公告规定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且按季缴纳相关税费,已经按规定缓缴了2021年第四季度相关税费,缓缴期限3个月,按原政策将在2022年4月申报期结束前缴纳。《公告》发布后,2021年第四季度相关税费缴纳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可在2022年10月申报期内申报缴纳2022年第三季度相关税费时一并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