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什么,在这里就不用多说了,如果会计连这个都不知道,那趁早换工作吧。1、各地缴纳残保金的时间不一样,大部分是8月1号-9月30号,具体详细的时间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2、各地的缴费比例是不一样的,今年北京就从1.6%降到了1.5%,其他省份比例请以当地政府文件为准。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并经保障金征收机关催报、追缴仍不缴纳的,按照《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由保障金征收机关提交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保障金征收机关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滞纳金按照保障金入库预算级次缴入国库。
上面简单给大家介绍一下,下面税来税往就带大家一起详细看下残保金是如何计算缴纳和申报的!
残保金计算公式: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注意在此基础上各市、县(市)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设置征收比例,即: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当地征收比例
简单来说就是用本单位职工总数乘以1.5%,再减去实际安排就业的残疾人人数,得出差额后再乘以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平均工资。
我们以江苏省为例电子税务局为例,第一步:登录国家税务局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地方各项基金费申报表(残保金)申报。申报表填写比较麻烦,我们直接以案例为主,这样也能让大家更好的理解和运用到实战当中。
某企业2017年1月份成立,上年在职职工人数为545人,职工工资总额为68967300.8元,纳税人进入申报表后只需填报这两个栏目,其他栏目计算结果均由系统自动完成,比较有特点的是这家企业人数超过500人了,那么填报的时候系统也是自动分档,根据分档后的征收比例自动计算的,无需纳税人人为分档,填报信息如下图所示,共计缴纳保障金176986.55元,确认申报数据保存后返回提交申报。
某企业2017年1月份成立,上年在职职工人数为28人,职工工资总额为967300.8元,纳税人进入申报表也是只需填报人数和工资总额两个栏目,其他栏目计算结果均由系统自动完成,由于该企业自工商登记之日起未满3年,人数不足30人,因此系统自动带出减免性质代码和减免税额,本次申报保障金2611.71免于缴纳,填报信息如下图所示
案例三: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和在职职工人数如何确定?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若是2018年以前登记的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即为2018年度实际全年工资总额;若是在2018年中间成立的单位,需纳税人将实际工资总额换算成全年工资总额(例子如下)。
【案例】某企业2018年6月份开业,2018年在职职工平均人数80人,工资总额210万,未安置残疾人就业(假设该地区500人以内的分档征收比例是60%)。【解析】用人单位成立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份申报缴纳保障金。特别需要说明的,要将实际工资总额换算成全年工资总额,再带入计算公式计算。全年工资总额=(210/6)×12=420万,职工年平均工资5.25万。在电子税务局填写时,“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一栏应填写420万。=80×1.5%×52500×6/12×60%=18900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月在职职工平均人数=(月初在职职工人数+月末在职职工人数)÷2
提醒:如果是2018年12月登记成立的企业,那2018年度该用人单位成立不足一月,不缴纳残保金,正常情况下不产生2018年度残保金申报,个别情况如果产生了可零申报。
一是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以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保金。当申报数据满足登记注册类型为企业且在职职工总数30人以下,“减免性质”一栏系统自动填写“其他”。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保障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系统自动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按规定程序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