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19-11-18 08:24:49
作者: 郑州会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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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年财务人员对于发票的敏感度不断提升,但请允许我再次提醒下广大财务朋友们:马上年末了,记得去银行索取发票!
银行会不会不给开发票? 提到向银行索要发票,很多会计都会有这样的想法: “每次金额都不大,手续费几块钱,以前习惯不用发票,就没去拿。” “去了啊,银行说他们营业部开不出来,他们是汇总缴纳增值税要报到省分行去。” “要开吗?可以吗?还可以抵扣?哦,我还真不知道啊。” 根据「财税2016年36号文附件1注释」,提供了直接收费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是有义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六条规定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举报。税务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并酌情给予奖励。 如果没有发票入账, 可能导致什么样的后果? 如果企业没有用发票进行账务处理,现在就存在企业所得税被纳税调增的可能。 天津国税对2016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答疑已经明确,银行手续费应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而不是结算单!! 这里面也说了支付给银行的借款利息也应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但是可暂用结算单扣除。我们知道金融机构利息支出是不能抵扣的,如果取得发票,最好取得普通发票。 结论:不要找借口了,银行也是企业,如果其他企业以各种理由不提供发票,你接受吗? 为什么银行要例外呢?思维要跟着政策更新!如果银行它例外了,税务机关调整你所得税,哪个负责呢? 所以,你不去取得发票,被纳税调增了,造成了企业损失,那就是你会计的责任。 郑州会计培训 编辑 (http://www.hnhscw.com)
1、企业在银行产生的支出需要向银行索取增值税发票(便于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贷款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支出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其不可抵扣进项税
3、银行直接收费金融服务费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可抵扣进项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第9条: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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