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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 !5月1日起,增值税发票开具和纳税申报有变化!

发表时间: 2020-05-19 08:31:27

作者: 河南恒生仁财税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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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近日发布的《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明确了这些问题。一起来了解下!

为促进汽车消费,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明确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那么销售额如何计算?怎样开具发票?如何申报纳税?


税务总局近日发布的《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明确了这些问题。一起来了解下!



01

销售额计算


为提高新出台二手车经销业务减征增值税政策执行的确定性和统一性,公告明确,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并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


同时,为规范征管,本公告发布后新出台的增值税征收率变动政策,均比照上述公式原理计算销售额。



02

发票开具


按照《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5年第2号公布)规定,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时,应当向买方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发票。因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不是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为维护购买方纳税人的进项抵扣权益,公告明确,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除按规定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外,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应当为其开具征收率为0.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如果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不得为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会计培训 编辑  (http://www.hnhscw.com/



重要提醒 !5月1日起,增值税发票开具和纳税申报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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