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0-07-31 08:37:13
作者: 恒生仁财税
浏览:
最近,有不少小伙伴有这样的担心:3月开了1个点的发票,申报表上的销项税额会与账上对不上,这种情况怎么做?
为什么我说这是一种担心呢,因为你明明就知道该怎么做,只是突如齐来的状况,让你对自己的正确答案产生了怀疑,怀疑我这样做是不是正确的。
今天我们每天学一点栏目组就来给你点自信:不需要怀疑,你已经做对了。
我们再回来看一下,开了1%的普通发票,不到30万是怎么做账填报的。
例:A公司一季度开1%财税服务普通发票20.2万
申报主表情况
回头看一下会计分录怎么做的
借:银行存款 20.2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财税服务 20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0.2万
因为税务系统公式没改,免税额显示仍是6000元,与账上不符。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要这样看:收入金额是确定的,银行存款是确定的,我们不能说去把收入改小,税额改大,或者增加存款增加税额,再冲回存款这样刻意去迎合系统上的数吧?
做结转增值税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0.2万
贷:营业外收入-减免税款 0.2万
如果怕以后忘了怎么回事,可以在留存的申报表上用笔写个备忘:因征收率减按1%,申报表公式逻辑没改,所以与账上免税额存在差异。
对于超过30万或者开了专票的同学来说,也不需要刻意体现2%的差额在账上,因为这次政策优惠的本质是给你设置一个更低的征收率,而不是单纯的减征收率,从允许开1%的专票就能看出来。(类比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政策,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放弃优惠按3%征收,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这次系统不改,是因为政策是短期的,并且有替代性填法,进行一个虚拟计算,最后保证应补退税额的结果就是1%,避免了既有3%又有1%的逻辑混乱。
会计培训 编辑 (http://www.hnhsc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