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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培训超出经营范围,是否可以开具发票?

发表时间: 2020-09-05 08:48:39

作者: 恒生仁财税

来源: 河南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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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发生的应税行为超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是否可以开具发票?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及《增值税发票开具使用指南》(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规

      问:发生的应税行为超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是否可以开具发票?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及《增值税发票开具使用指南》(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因此,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国家有明令禁止销售的外,即使超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也应当据实开具发票。


来源:河南税务

会计培训  编辑  (http://www.hnhscw.com/


会计培训超出经营范围,是否可以开具发票?
问:发生的应税行为超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是否可以开具发票?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及《增值税发票开具使用指南》(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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