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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会计培训一张失控发票坑苦多少企业!补税、罚款、滞纳金,甚至还会影响纳税信用!

发表时间: 2021-05-20 08:35:42

作者: 恒生仁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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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会计培训案例:某公司于2017年9月至2018年9月期间向甲公司购买纺织品,成交金额2096797.91元。

什么是失控发票?
为什么会产生失控发票?
郑州会计培训案例:某公司于2017年9月至2018年9月期间向甲公司购买纺织品,成交金额2096797.91元。
该项业务三流合一,交易真实,附有购销合同、出库单、入库单、银行转账凭证为证。交易发票都已按期申报缴税(已抵扣)。
但是,2019年9月,该公司收到当地税务局通知,因甲公司走逃被认定为非正常户,目前已无法取得联系。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6号规定:
将上述发票认定为失控发票需补缴增值税33万元,同时加收滞纳金12万元,合计约45万余元。
坑人哪!明明是真实有效的交易,且三流一致,但就因为甲公司的问题,被认定为“失控发票”而补税+滞纳金,冤不冤?

1、什么是失控发票?
失控发票是指防伪税控企业丢失被盗防伪税控设备中未开具的专用发票,以及被列为非正常户的防伪税控企业未向税务机关申报或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专用发票。
简单来说,就是你收到的进项发票有问题或者开发票给你的企业有问题。
郑州会计培训2、失控发票是怎么来的?
失控发票一般都是开票企业的问题,主要原因有四点:
1、开票方纳税人开票没有按时抄报税;
2、纳税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抄报信息不包含丢失发票的号段;
3、纳税人丢失税控卡/税控盘等,导致无法抄报;
4、纳税人虚开发票被发现并走逃,没抄报。

遇到失控发票怎么办?


就像上面的例子,对企业来说,我明明使用的正常的发票,逃跑企业的错,为什么要我去承担?补缴增值税、缴纳滞纳金,我做错了什么?

1、发票失控了会怎么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税工程增值税征管信息系统发现的涉嫌违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969号)的相关规定,属于“重复认证”、“密文有误”和“认证不符(不包括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认证时失控”和“认证后失控”的发票,暂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税务机关扣留原件,移送稽查部门作为案源进行查处。

经税务机关检查确认属于税务机关责任以及技术性错误造成的,允许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不属于税务机关责任以及技术性错误造成的,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属于税务机关责任的,由税务机关误操作的相关部门核实后,区县级税务机关出具书面证明;属于技术性错误的,由税务机关技术主管部门核实后,区县级税务机关出具书面证明。

2、遇到发票失控,怎么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立增值税失控发票快速反应机制的通知》(国税发[2004]123号,目前已废止,具体参见《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中,将失控发票分为了两大类:

(1)认证时失控发票

(2)认证后失控发票

认证时失控发票

若受票方未报税或未申报纳税,按照现有政策,受票方取得的失控发票不得抵扣相应的进项税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6号)强调: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异常凭证(失控发票),不管是否为善意取得,暂不得抵扣相应的进项税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87号)规定: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专用发票,准许其抵扣进项税款。

然而开票方如果已经失联,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发票几乎不可能

认证后失控发票

销售方已申报并缴纳税款的,可由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书面证明,并通过协查系统回复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该失控发票可作为购买方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因此,纳税人正常经营且存在真实交易的,增值税发票被认定为失控发票,一方面应该按照要求将抵扣联原件报税务机关(如果已经申报抵扣的,还要将进项税额转出)。另一方面及时联系销货方,核实其造成发票失控的真正原因,如果属于税务机关责任以及技术性错误造成的,经税务机关相关流程核实后,将允许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另外,要向税务机关提供证据证明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才能适用不缴纳滞纳金的规定。(因为税法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不同税务人员都存在不同理解,这就是为什么证明自己是无辜的,还会缴纳滞纳金的原因。)

失控发票这么可怕
如何防范呢?


1、坚绝不购买发票,不虚开不虚抵

2、建立完善的风控系统,对供应商进行筛选

在确定供应商之前,先了解核实对方的身份、经营范围、经营规模、企业资质等,比如取得对方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等。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开票方的名称、营业执照号码、经营范围,比对二者是否一致。

3、严格资金支付

购货时要尽量通过银行账户转账汇款,注意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是否与发票注明信息相符,若不一致,应暂缓支付,对购货业务进一步审查。

4、取票后,查验发票信息

(1)货物内容是否一致。核实实际收到的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金额与发票票面的信息是否一致。

(2)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通过发票所属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官网查询发票真伪。

案例的最终处理结果

和处理方式


近年来失控发票的问题在全国范围内引发民事诉讼的比例不断上升,经过系统数据查询,2017年因失控发票相关的合同纠纷案件数量比2016年增长42.86%

对于失控发票的处理,应当遵守其特定的流程,如交易真实且销售方已申报并交纳税款的,可通过销售方税务机关出具书面证明,由购买方当地税务局核实交易真实性,再确认是否应当将该失控发票作为购买方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在开具失控发票造成合同相对方损失被索赔的系列案件中,在合同有约定开票义务的情形下,原告胜诉率为100%,原告要求赔偿的诉讼请求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而在合同没有约定开票义务的情形下,原告胜诉率降低,而其胜诉的主要原因也在于被告未到庭提出抗辩,考虑在实务中造成失控发票的主要原因是因为纳税人走逃,因此与被告未到庭的情形也能得到印证。

根据上文的案例,结合已知的流程,可以想到该企业上诉的方案有两种:

1、通过与该省当地国税局交涉,将该案所涉发票移出失控发票范围,允许上述发票用于进项税额抵扣;

2、如交涉不成,通过法院诉讼方式要求甲公司赔偿该公司因失控发票而造成的损失。

在本案中,该公司该笔业务交易真实,且三流合一,该省当地主管税务局应该在总局文件所要求的工作时间内完成失控发票核查并反馈核查结果,如核查无误,受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在确认交易真实性的基础上,应立即解除异常发票状态,准予抵扣进项税金。

最终该公司管辖地的国税局对该笔交易的真实性进行了核实,在证实该笔交易三流一致,并无虚开发票嫌疑的前提下,将上述发票不予认定为失控,允许该公司的发票用于进项税额抵扣

来源:北京税务、上海税务、众智财税智库

郑州会计培训  编辑  (http://www.hnhsc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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