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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会计培训税局提醒!微信转账存在3大涉税风险!

发表时间: 2021-07-08 08:53:01

作者: 恒生仁财税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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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会计培训企业通过微信支付货款、收取款项、支付工资等行为,可能引发哪些涉税风险?

郑州会计培训企业通过微信支付货款、收取款项、支付工资等行为,可能引发哪些涉税风险?


1、增值税方面的风险


(1)无法作为进项抵扣的风险:

通过微信转账支付款项,可能导致款项账面不透明,业务交易资金流不清晰。因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信息需要填列齐全,通过微信交易,对方无法准确填写发票上的银行账号信息,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而导致无法进行进项抵扣,增值税应纳税额增加。

 

(2)未能及时申报收入的风险:

通过微信转账收取的增值税销售款时,容易和个人消费记录混淆,导致部分微信收款收入未申报增值税,存在偷漏税的风险。

 

2、企业所得税方面的风险

 

(1)通过微信转账支付款项或者给员工发工资,可能导致无法取得合法的凭证以列支成本,导致所支付的相关款项无法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进行税前扣除。

 

(2)通过微信转账收取货款,未体现在对公账户收入中,可能存在隐瞒收入、少报收入的涉税风险。

 

3、企业内部的风险

企业如果经常性地通过微信转账支付业务款项,而不通过对公账户进行交易,可能导致企业内部财务混乱,公司资金无法受到监管,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

郑州会计培训  编辑  (http://www.hnhsc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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